AI模型保护问题凸显,竞争法或是有效途径。AI模型由结构和参数构成,其保护一直是行业难题。在“抖音诉亿睿科AI模型侵权案”中,该问题得到了深入探讨。
著作权保护难以适用于AI模型。一审法院明确,模型训练属于技术工具开发,不符合著作权法对创作行为的认定。像抖音公司“变身漫画特效模型”,从风格设定到模型训练,本质是数据积累和工具创造。并且,基于此模型生成的图像,因用户缺乏创造性劳动,不具有独创性,不符合著作权法对“作品”的认定。
商业秘密保护AI模型存在局限。尽管AI模型在理论上符合商业秘密特征,其结构和参数通常不公开,具有商业价值,企业也采取保密措施。但在实际中,AI模型易被逆向工程破解,美国及我国司法实践均认可“反向工程抗辩”。合同条款限制效力不稳定,难以作为长效保护机制。
竞争法为AI模型保护提供新思路。在二审中,法院肯定将AI模型纳入竞争法保护。亿睿科公司复制抖音模型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竞争法能规范市场秩序,防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。而且,评估AI模型侵权不能仅看外在表现,需深入分析内部结构与参数,引入“实质性替代”标准,能有效遏制搭便车行为。
此案件创新性地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AI模型竞争功能,突破传统局限。但竞争法并非万能,应用时要坚持比例原则和市场导向,平衡规制与创新。未来,竞争法有望成为AI模型保护的重要支柱。同时,AI模型保护还涉及数据权益分割、开源生态影响及国际协调等多元议题,需进一步研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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